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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6:27:59  浏览:933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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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政府主办的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各类农村居民。

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以参加生产劳动为起点,一般不低于16周岁。用村集体资产变现收益一次性为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年龄不限。

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婚进婚出的参保人员随户口变动转移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第三条 《办法》中的参保人员,是指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参保对象填写了《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经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发放《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和“农村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卡”,建立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参保人员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为参保人员参保之日。参保人员参保后当年应缴纳的保险费在当年内足额缴清的称为“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

第四条 《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其中“按月”是指参保人员将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当月底前缴纳,“按季”是指参保人员将当季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当季的最后一个月底前缴纳,“按年”是指参保人员将当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在当年的最后一个月底前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是指为方便不能按月、季、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设定的一种缴费方式,即参保人员将以后一定年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提前缴纳(简称为预缴),并与经办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以后各年度的缴费标准及个人帐户划转的时间、计息办法,以及“预缴保险费”划转个人帐户后余缺的处理办法等。

第五条 《办法》第九条“各市(区)人民政府和镇(乡、街道)应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简称参保补贴),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

(一)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参保时,其年龄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享受养老待遇的年龄减去参保时年龄)小于15年,需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享受补缴年度养老保险补贴最多不超过15个年度的养老保险补贴)。

(二)参保人员参保后,当年度应缴养老保险费在当年度内按时足额缴纳的。

(三)服兵役的(兵役期间可享受补贴)。

(四)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办法》转移的(折算或补足的缴费年限可享受补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不享受参保补贴:

(一) 参保期间服刑的(不含缓刑);

(二) 参保期间当年度应缴未缴,以后补缴的;

(三) 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外,因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导致参保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而补缴的。

第六条 参保人员参保时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向前补足相应缴费年份的养老保险费的,或停保、断保后而将停保、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上的,一律称之为“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一律按补缴时的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基数的60%—300%选择缴费标准进行补缴。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从补缴到帐之日起计息。

第七条 《办法》第九条所称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标准的10%,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为鼓励低收入家庭参加社会保险,对缴费基数在60%-300%之间作出不同选择的参保人员应按同一标准给予政府补贴。

第八条 《办法》第十条规定的3%的参保补贴,是指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参保人员,方可享受。

泰州市人民政府给予的3%的参保补贴必须用于补助经确认的经济薄弱乡镇承担的补贴部分,每年年度终了后5日内由各市(区)进行申报(申报办法另行制定),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拨付。补贴记帐时间为次年1月份。

第九条 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参保人员的补贴标准、范围应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确定并公示10日以上,报镇(乡、街道)备案。

第十条 《办法》第十二条所称农村特殊群体的具体对象由各市(区)确定。

第十一条 《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缴费手册》,是指由各市(区)农保经办机构核发给参保人员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手册》,主要记录参保人员缴费和享受补贴的情况,是参保人员到龄申领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参保人员须妥善保管。《缴费手册》不得涂改、转借、伪造,一旦遗失,参保人应及时到经办机构申请补办(原则上在遗失后一个月内)。

第十二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农保经办机构每年应当对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结息一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个人帐户的一个结息年度。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息实行复利计息、分段计息的原则。复利计息是指每年度末(12月31日)对个人帐户内的全部资金进行结息清算,并将利息计入个人帐户的本金继续计息;分段计息是指当国家规定的计息标准调整时,按调整的时间分段计息。参保人员缴费的计息起始时间为每笔资金的到帐之日。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其保险关系转移:

(一)在本统筹地区范围内户口关系转移的;

(二)户口迁出本统筹地区,迁入地区可以接纳保险关系的;

(三)已参加了政府主办的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只转移保险关系,不转移保险资金。

第十六条 户口迁出本统筹地区,并参加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将参保人员的保险关系和其个人帐户中积累总额一并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参加了政府主办的其它社会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将其保险关系和扣除了各级政府补贴及其对应的利息外的养老保险资金,一并转入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保,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退保:

(一)参保人员户口迁出本统筹区域,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

(二)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发生以上情况要求退保的,应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退保时,只退个人帐户的个人缴纳总额和村集体的补助总额及其对应的利息总额。

参保人员不符合上述两种退保情况,仍要求退保的,经本人申请、市(区)农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只退其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不计息。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缴费年限满15年含在本统筹地区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政府主办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不再缴费,在其未到达享受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办法》第二十三条所称直系亲属主要是指户口在统筹区内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子女(含孙子女)及其配偶。

第二十一条 享受高龄补贴需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农村高龄居民养老补贴申领表》,由村委会组织公示10日以上,报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

第二十二条 享受高龄养老补贴人员的家庭中,在一个年度内其直系亲属中有一人无故停保、断保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的,经办机构自次年1月1日起,将停止发放高龄养老补贴;如要恢复高龄补贴,则需补足停保、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享受,否则需在停保、断保人员继续缴足一个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开始享受。

第二十三条 享受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高龄养老补贴的人员,每年应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格认证,未参加资格认证的,经办机构应立即停发养老待遇或养老补贴,等其资格认证后再予补发。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含缓刑),在服刑期间停止领取养老待遇,服刑期间不参加养老待遇的正常调整;刑满后,按判刑前标准继续领取,不予补发。

第二十五条 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尚未到达享受养老待遇年龄的人员,自《办法》实施后,应按《办法》执行。如本人不愿意按《办法》执行,仍可按原农保制度执行,其享受养老待遇时也按原农保制度执行,不参加《办法》对养老待遇水平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 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向新农保过渡时,在本人填写《参加新农保自愿表》后,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

(一)补差。即以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的时间起算缴费年限,至转入新农保时,期间的年份数作为缴费年限,并按各年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按上年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300%)计算出应缴保险费总额,减去本人参加原农保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总额,差额部分由个人补缴。其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年度享受参保补贴。

(二)折算。即以参加原农保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总额,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补缴办法,折算出缴费年限和参保起止时间。折算缴费年限享受参保补贴。

(三)退保。参加原农保人员可以按原农保规定选择退保。退保后重新参加新农保,需向前补缴缴费年限的,补缴缴费年限则不享受参保补贴。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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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

银监发〔2007〕7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

近年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快速增长,债券品种和发行主体日益多样化,对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部分银行存在忽视企业信用风险、盲目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的问题。为有效防范企业债券发行担保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市场不同的利益主体,防止侵害存款人利益

债券市场是直接融资市场,与以银行作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市场有本质区别。直接融资市场以企业信用为基础,需保护投资人利益;间接融资市场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主要保护存款人利益。企业发债强调的是企业资信和还款能力,应与银行授信严格区分。按照我国现行债券发行审批要求,发债企业须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对企业债进行担保,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一旦债券到期不能偿付,银行将代为承担偿付责任,这实质掩盖了债券真实风险,以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了企业信用。一方面,这可能引发发债企业和债券投资者双方的道德风险,难以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利于培育发债主体和投资者风险意识,有悖于国家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直接融资的初衷。另一方面,银行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担保费率远低于贷款利率,而承担的信用风险却与贷款无异,甚至因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有效的监控措施会高于贷款风险。还要间接承担额外的交易对手风险以及市场风险。银行担保保护了债券投资人利益,却使债券市场的各类风险转移至银行系统,可能损害银行股东利益和存款人资金安全。

二、充分认识企业债担保风险,防止偿债风险的跨业转移

现阶段我国债券市场尚不发达,债券发行人信用水平不高,债券发行申请、审批、债券资金运用监督、信息披露等制度有待健全,债券到期偿付风险较高,各银行应充分认识为企业债提供担保的风险。一是目前企业债发行市场化程度不高,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部分评级公司的专业性、公信力不强,相关法律审查、会计审计的独立性不够,难以准确评判企业债真实风险和发挥有效监督。二是发债企业信息披露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担保银行对发债企业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监控手段,企业一旦改变债券资金用途或发生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事件,银行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如部分企业发债所筹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增大了银行担保风险。三是个别银行未将对客户的担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未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尽职工作指引》要求对被担保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甚至存在为维持客户关系放松担保条件要求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三、加强债券担保管理,健全或有负债风险问责制

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为5至10年,长的可达20年,多投放于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还款来源通常为项目租金收入、经营收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项目能否如期建成和按期偿还债券本息均存在较大风险,银行履行偿付责任概率较高。

各银行(公司总部)要进一步完善融资类担保业务的授权授信制度,将该类业务审批权限上收至各银行总行(公司总部)。即日起要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四、加强担保等表外业务的授信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各银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担保等表外或有负债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准入条件,严格担保审查,严格授权制度。对未纳入授信统一额度管理的客户,不得办理担保业务。对银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债担保业务的,或因未达到尽职要求形成风险的,银行监管部门将严厉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责任。

各银监局要将本意见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立即将本意见转发至各分支机构。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化学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办法

化工部


化学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办法
1985年3月11日,化工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标准和检验评级方法,正确评定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干基建和生产(开拓及准备巷道)的井巷工程、铺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班组检验、中间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立井井筒、水平及倾斜砌喧巷道、架棚巷道、碉室、水平及倾斜无支护巷道、锚喷支护平巷、斜巷及圭室、辅轨工程等的质量标准。末包括的工程项目(如采切及维修巷道等工程),各单位可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自行补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质量等级评定
第四条 本办法根据每项工程的结构特征和使用要求.划分为若干主要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附表一),每个检查项目检查若干个检查点,根据各检查点实量实测的合格率,评定检查项目的质量等级;再根据检查项目的等级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第五条 检查项目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评定标准如下。
1.主要检查项目的检查点合格率在95%以上.一般检查项目的检查点合格率在90%以上, 且不合格部分不影响安全使用者,为“优秀”等级。
2.检查项目的检查点合格率在80-90%,且不合格部分不影响安全使用者,为“良好”等级。
3.检查项目的检查点合格率在60-80%,且不合格部分不影响安全使用者,为“合格”等级。
4.检查项目的检查点合格率在60%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第六条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译定标准为下:
1.主要检查项目全部达到优秀,一般检查项目全部达到“良好”者,为“优秀”等级。
2.主要检查项目全部达到“良好”,一般检查项目全部达到“合格”者,为“良好”等级。
3.主要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全部达到“合格”者,为“合格”等级。
4.主要检查项目或一般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时,该单位工程即为不合格。
第七条 不合格的单位工程必须采取补强或返工措施加以处理,其质量等级按处理后复查评定,全部达到合格后,准予交付生产使用。

第三章 质量检验方法
第八条 为了将不合格的工程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日常检查,交接班时,由班组长组织将本班完成的工程逐项进行自检或互检,并作好记录(附表二),发现有不合格处,应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合格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第九条 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时的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应以班组日常检查记录(或中间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结果)为基础,进行必要的抽查或复查。抽直或复查时,可根据工程量大小本着“随机抽样,图上定点”的原则选择若干检查点,通过实量实测进行核对,如与原检查记录(或评定结果)有较大出入时,可适当增加复查点数,再行核对,最后应以复查评定结果为准、并填好质量等级评定表(附表三)。
第十条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前,应审查下列技术资料:
1.设计文件;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
3.坡度、方位角及中心线等竣工实测资料;
4.班组质量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和中间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表;
5.砌块、混凝土、砂浆等材料的试验资料。
这些资料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时,再进行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工作。
第十一条 已经检验评定合格的工程,在竣工交接前,如发生砌体压坏、裂缝或支架变形等质量问题时。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鉴定,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和责任,然后再行处理。
第十二条 各检查项目的具体检验,可参照质量标准表中注明的方法进行。如有不完善之处,在木影响检验正确性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修订或补充。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今后如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化学工业部矿山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9〕化矿字第916号《化学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一、化学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表
一、立井井筒质量标准
┌─┬──────┬────┬────────────────────┬────────────────────────────────────┐
│项│ │ │ │ │
│ │ 检查项目 │ 单 位 │ 质 量 要 求 及 运 许 偏 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别│ │ │ │ │
├─┼──────┼────┼────────────────────┼────────────────────────────────────┤
│ │ │ │ 有提升设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大于设计 │ 班组用边线逐段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或竣工验收)根据井筒中线,选点检查. │
│ │1.井筒净半径│ 毫 米 │50; │ 每个检查点的平面内不少于六个测点.测点应选在提升容器与井壁间最小空隙处, │
│ │ │ │无提升设备;不得超过设计±50 │ 按总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
│ ├──────┼────┼────────────────────┼────────────────────────────────────┤
│主│ │ │局部(连续长不大于周长的1/5. │ 班组逐段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根据班组记录考核评定,必要时可选点以探 │
│ │2.井壁厚度 │ 毫 米 │高不大于3米)不得小于设计50, │ 查方式进行抽查. │
│ │ │ │累计不得超过井筒全长的10%. │ │
│要├──────┼────┼────────────────────┼────────────────────────────────────┤
│ │3.壁后充填 │ │充填严实 │ 同上,并要作好隐蔽工程记录. │
└─┴──────┴────┴────────────────────┴────────────────────────────────────┘
续表
┌─┬──────┬────┬────────────────────┬────────────────────────────────────┐
│项│ │ │ │ 料石,砖等砌块以出厂试验单为依据.混凝土每月或每筑100立方米,试验1~3组; │
│ │4.砌块,混凝 │ │ │ 砂浆每月试验1~3组.当骨料或级配设计变更时.必须抽样试验.班组施工时.检查 │
│ │ 土砂浆强度│ │达到设计要求 │ 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搅拌等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中间验收时.根据试验资料 │
│目│ │ │ │ 评定,必要时进行抽查. │
│ ├──────┼────┼────────────────────┼────────────────────────────────────┤
│ │5.灰浆饱满度│ │灰浆饱满,无瞎缝,干缝 │ 同井壁厚度检查方法. │
│ ├──────┼────┼────────────────────┼────────────────────────────────────┤
│ │6.井壁防水程│立方米/ │建成后总淋水量不大于10,集中出水不大于0.5│ │
│ │ 度 │ 小时 │ │ 中间验收时,观察进壁表面有无集中出水现象.竣工验收时,如有裂隙等现象应及时│
│ │ │ │ │ 研究处理。 │
└─┴──────┴────┴────────────────────┴────────────────────────────────────┘
续表
┌─┬──────┬────┬────────────────────┬───────────────────────────────────┐
│ │1.混凝土井壁│ │无裂缝露筋,蜂窝,狗洞现象 │ │
│一│ 表面质量 │ │ │ 拆模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观察,如有裂隙等现象应及时研究处理 │
│ ├──────┼────┼────────────────────┼───────────────────────────────────┤
│般│2.压槎及接槎│ │压槎不小于砌块宽度的1/4,接槎严密,不得有 │ 班组施工时.逐块检查压槎情况,中间验收时,在每个检查面六个测点处的料石四│
│ │ │ │缝隙. │ 周抽查压槎情况.沿每段井壁接槎处.全面检查接槎情况. │
│项├──────┼────┼────────────────────┼───────────────────────────────────┤
│ │3.预留梁窝位│ │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上下层间距及左右间距 │ 班组检查记录.中间验收时抽查,每个梁窝算一个检查点,按总数算合格率,每个 │
│目│ 置 │毫 米 │±25 │ 梁窝有一个数不合要求时,该梁窝即为不合格. │
└─┴──────┴────┴────────────────────┴───────────────────────────────────┘
注: 1.井颈,壁圈及壁坐的检查方法同井壁.
2.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壁时,主要检查项目中须增加钢筋绑扎规格质量检查项目.其质量标准各单位可根据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自行补充规定.
二、水平及倾斜砌碹巷道质量标准
┌─┬──────┬────┬────────────────────┬───────────────────────────────────┐
│项│ │ │ │ │
│ │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1.巷道中心线│毫 米│±50 │每次测量延长中心线时,检查记录一次,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
│ │ │ │机械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大于设计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在轨面或底板以上一米处 │
│ │ │ │规定100;他省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20,不大于 │(或拱基线处)取同一水平面..量取从中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 │
│ │2.巷道净宽 │毫 米│设计规定100. │ │
│ ├──────┼────┼────────────────────┼───────────────────────────────────┤
│ │ │ │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不大于设计│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由腰线向下垂直量到轨面 │
│ │3.巷道净高 │毫 米│规定100. │(或底板).向上垂直量到碹顶中心线 │
│ ├──────┼────┼────────────────────┼───────────────────────────────────┤
│ │ │ │机械及矿车运输巷道起点与终点之间的坡度总│ │
│主│ │ │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10%;局部(50 │中间验收时用仪器测量,先检查核对腰线,再量腰线至轨面(或底板)之间的垂 │
│ │ │ │米内)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20%.且 │距来考核坡度允许误差值.竣工验收时,抽查实测资料 │
│ │ │ │超过部分不得大于全长的20%. │ │
│要│4.巷道坡度 │ │ │ │
└─┴──────┴────┴────────────────────┴───────────────────────────────────┘
续表:
┌─┬──────┬────┬────────────────────┬───────────────────────────────────┐
│ │ │ │达到设计规定 │ │
│项│5.巷道坡度 │ │ │同立井井筒 │
│ ├──────┼────┼────────────────────┼───────────────────────────────────┤
│ │6.砌块混凝土│ │局部(连续长度不大于1米)不小于设计规定的 │班组施工时,逐碹检查作好记录,一般碹墙检查2点,拱检查3点,中间验收时, │
│目│ 及砂浆强度│毫 米│30. │根据班组记录,按总点数计算合格率评定等级,必要时以探查方式抽查 │
│ ├──────┼────┼────────────────────┼───────────────────────────────────┤
│ │ │ │充填严实,矸石充填时,不得有大于拳头的空 │ │
│ │7.壁后充填 │ │隙 │同上 │
│ ├──────┼────┼────────────────────┼───────────────────────────────────┤
│ │8.灰浆饱满 │ │灰浆饱满,无瞎缝,干缝 │班组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选点抽查,每个检查点周围1平方米范围内,干缝, │
│ │ 程度 │ │ │瞎缝不超过2个即为合格灰浆.饱满可用探查方式检查 │
│ ├──────┼────┼────────────────────┼───────────────────────────────────┤
│ │ │ │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到实底;坚硬岩石局部(连 │ │
│ │ │ │续长度不大于5米)不小于设计规定50. │ │
│ │9.基础深度 │毫 米│ │班组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检查,量腰线至基础底面的深度 │
└─┴──────┴────┴────────────────────┴───────────────────────────────────┘
续表: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 │ │ │班组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每个检查点周围1平方米范围内,重缝 │
│ │1.压槎及接槎│ │压槎不小于砌块宽的1/4,拱墙严密,无错槎 │不超过2处,且接槎严密 │
│ ├──────┼────┼────────────────────┼────────────────────────────────────┤
│ │ │ │ │班组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由拱基线挂垂线,量垂线墙壁之间最大, │
│ │2.墙垂直度 │ 毫米 │±30 │最小数值计算之,按总点数计算合格率 │
│ ├──────┼────┼────────────────────┼────────────────────────────────────┤
│一│3.水沟深,宽 │ │宽,深度允许偏差±30毫米,上沿高度(包括盖 │中间验收时,选点检查,深,宽度全部合格时为合格.毛水沟检查断面轮廓尺寸,大致 │
│ │ 度 │ 毫米 │板)偏差不超过±20 │符合要求为合格 │
│ ├──────┼────┼────────────────────┼────────────────────────────────────┤
│般│ │ │ │中间验收时,选点检查,由腰线量至水沟底计算其坡度,竣工验收时,根据实测资料 │
│ │4.水沟坡度 │ │砌筑水沟±1%,局部不积水,毛水沟水流通畅 │评定,必要时可进行复查 │
│ ├──────┼────┼────────────────────┼────────────────────────────────────┤
│项│ │ │ │竣工验收时,检查盖板铺设程度,盖板不得有断裂,腐朽现象.每10米内不得缺1块. │
│ │ │ │ │全部合乎要求者算"优秀";有一项不合要求者算"良好";两项不合要求者算"及格"; │
│ │5.水沟盖板 │ │坚固,平稳,数量齐全 │两项以上不合要求者算"不合格" │
│目├──────┼────┼────────────────────┼────────────────────────────────────┤
│ │ │ │ │ │
└─┴──────┴────┴────────────────────┴────────────────────────────────────┘
三、砌碹硐室质量标准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1.硐室净宽 │ 毫米 │机电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大于200.其他 │每班检插座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在底板以上1米处(或拱基处)量│
│ │ │ │其他硐室不得小于40,不大于200 │硐室净宽 │
│ ├──────┼────┼────────────────────┼───────────────────────────────────┤
│ │ │ │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也不应大于│同砌碹巷道 │
│ │2.硐室净高 │ 毫米 │设计规定100 │ │
│ ├──────┼────┼────────────────────┼───────────────────────────────────┤
│ │3.砌块,混凝 │ │达到设计要求 │同立井井筒检查方法,但小硐室,可作一组试验资料 │
│ │ 土,灰浆强度│ │ │ │
│ ├──────┼────┼────────────────────┼───────────────────────────────────┤
│主│4.砌体厚度 │ 毫米 │局部(连续长度不大于1米)不小于30 │同砌碹巷道 │
│ ├──────┼────┼────────────────────┼───────────────────────────────────┤
│ │ │ │充填严实,矸石充填,不得有大于拳头的空隙 │ │
│要│5.壁后充填 │ │ │同砌碹巷道 │
│ ├──────┼────┼────────────────────┼───────────────────────────────────┤
│ │6.灰浆饱满度│ │灰浆饱满,无瞎缝,干缝 │同砌碹巷道 │
│项├──────┼────┼────────────────────┼───────────────────────────────────┤
│ │ │ │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到实底.坚硬岩石局部(连续│ │
│ │7.基础深度 │ 毫米 │长度不大余米)不小于设计深度50 │ │
│目│ │ │ │同砌碹巷道 │
│ ├──────┼────┼────────────────────┼───────────────────────────────────┤
│ │ │ │火药库,变电所及机电设备硐室无渗水现象.其│全面检查不算合格率,符合要求者为"优秀";不完全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使用者 │
│ │8.防水程度 │ │他硐室无滴水现象 │为"良好"或"合格".必需返工处理者为"不合格" │
└─┴──────┴────┴────────────────────┴───────────────────────────────────┘
续表:
┌─┬──────┬────┬────────────────────┬───────────────────────────────────┐
│项│ │ │ │ │
│别│检查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说明 │
├─┼──────┼────┼────────────────────┼───────────────────────────────────┤
│ │1.硐室中心线│ │中心线±50毫米,方位角±1分;破碎系统硐室 │开工前测量标定中心线,方位角并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复核测定.萁斗装│
│ │ 方位角 │ │中心线±10毫米 │载硐室,绞车硐室的中心线方位角按主要项目计算 │
│ ├──────┼────┼────────────────────┼───────────────────────────────────┤
│ │2.压槎和接槎│ │压槎不大于砌块宽度的1/4;拱墙接槎严密,无 │ │
│ │ │ │错差 │同砌碹巷道 │
│一├──────┼────┼────────────────────┼───────────────────────────────────┤
│ │3.墙体垂直度│ 毫米 │±30 │同砌碹巷道 │
│般├──────┼────┼────────────────────┼───────────────────────────────────┤
│ │4.地坪 │ │标高±80,无积水(水泵房与变电所不得低于 │ │
│项│ │ 毫米 │设计标高) │开工前测定标高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复查,有积水现象即算不合格 │
│ ├──────┼────┼────────────────────┼───────────────────────────────────┤
│目│5.混凝土碹体│ │无裂缝,露筋,蜂窝,狗洞,麻面现象 │ │
│ │ 表面质量 │ │ │同立井井筒 │
│ ├──────┼────┼────────────────────┼───────────────────────────────────┤
│ │6.平整度 │ │料石砌体表面每平方米内不大于25,砌块不大 │ │
│ │ │ 毫米 │于15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注:巷道及硐室采用钢筋混凝土砌碹时,主要项目中应增加钢筋绑扎规格质量一项.其质量要求和允许偏差.各单位可根据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自行补充规定.
四、水平及倾斜架棚巷道质量标准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1.巷道中心线│毫 米│±50 │同砌碹巷道每个检查点量三架棚,有一架棚不合格,则该点为不合格,按总点数 │
│ │ │ │ │算合格率 │
│ ├──────┼────┼────────────────────┼────────────────────────────────────┤
│ │ │ │机械与矿车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他│班组逐棚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选点抽查,每点量三架棚,有一架棚不合格,则该 │
│ │ │ │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20,均不大于设计规定 │点为不合格按总点数算合格率.量测棚架下净宽和腰线处(或轨面上)净宽.两数全 │
│ │2.巷道净宽 │毫 米│100。 │部合格,该架棚算合格. │
│ ├──────┼────┼────────────────────┼────────────────────────────────────┤
│ │ │ │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也不应大于│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由腰线向下垂直量到轨面(或底 │
│ │3.巷道净高 │毫 米│设计规定100。 │板).向上垂直量到碹顶中心线 │
│ ├──────┼────┼────────────────────┼────────────────────────────────────┤
│ │ │ │机械及矿车运输巷道起点与终点之间的坡度总│ │
│主│ │ │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10%;局部(50 │同砌碹巷道 │
│ │ │ │米内)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20%。且│ │
│ │ │ │超过部分不得大于全长的20%。 │ │
│要│4.巷道坡度 │毫 米│ │ │
└─┴──────┴────┴────────────────────┴────────────────────────────────────┘
续表:
┌─┬──────┬────┬────────────────────┬────────────────────────────────────┐
│ │5.支架构件规│ │坑木直径,材质符合设计要求。要剥皮;金属支│ │
│项│ 格质量 │ │架零件齐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支架零│同砌碹巷道 │
│ │ │ │件齐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无裂缝,露筋现象 │ │
│ ├──────┼────┼────────────────────┼────────────────────────────────────┤
│目│ │ │背板,背木,撑柱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帮顶 │班组逐架检查,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每点检查三架棚,有一架棚不合格,则该点 │
│ │6.背帮背顶 │ │背紧,背牢 │为不合格.按总点数计算合格率,每架棚有一项不合要求时,改棚即算不合格 │
│ ├──────┼────┼────────────────────┼────────────────────────────────────┤
│ │ │ │软岩石不小于设计深度;硬岩石不小于设计深 │班组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选点抽查 │
│ │7.窝柱深度 │毫 米│度50 │ │
└─┴──────┴────┴────────────────────┴────────────────────────────────────┘
续表:
┌─┬──────┬────┬────────────────────┬─────────────────────────────────────┐
│项│ │ │ │ │
│目│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 │ │ │班组逐架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每点检查三架棚,有一架棚不合格, │
│ │1.棚距 │ 毫米 │混凝土及金属支架±50;木支架±100 │则该点为不合格.按总点数计算合格率,测量两面两柱中至中间距 │
│ ├──────┼────┼────────────────────┼─────────────────────────────────────┤
│ │2.平巷架棚前│ │ │班组逐架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由棚口挂垂直线,量垂线与柱根间距.│
│ │ 倾后仰 │ 毫米 │不大于40,迎山一般不大于50。退出0。 │两柱腿有一根不合要求,该架棚算不合格 │
│ ├──────┼────┼────────────────────┼─────────────────────────────────────┤
│一│ │ │ │班组逐架检查,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选点抽查,每架棚中有一项不合要求,该架棚算 │
│ │3.棚梁接口 │ │严实合缝,无前缺,后穷,错牙现象 │不合格 │
│ ├──────┼────┼────────────────────┼─────────────────────────────────────┤
│般│4.水沟深,宽 │ │毛水沟断面满足流量要求,水流流畅,砌筑水沟│ │
│ │ 坡度 │ │同砌碹巷道质量要求 │同砌碹巷道 │
│ ├──────┼────┼────────────────────┼─────────────────────────────────────┤
│项│ │ │ │ │
│ │ │ │ │ │
│ │5.水沟盖板 │ │坚固,平稳,数量齐全 │同砌碹巷道 │
│目├──────┼────┼────────────────────┼─────────────────────────────────────┤
│ │ │ │ │ │
└─┴──────┴────┴────────────────────┴─────────────────────────────────────┘
五、水平及倾斜无支护巷道质量标准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1.巷道实挂中│ │必需按设计的中,腰线施设,其精度不大于矿山│每次测量延长实挂中,腰线时,检查记录一次.中间验收时用仪器测量,检查,核对中 │
│ │ ,腰线 │ │测量的有关规定 │腰线.竣工验收时,抽查实测资料 │
│ ├──────┼────┼────────────────────┼─────────────────────────────────────┤
│ │ │ │机械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他巷道不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在巷道断面成形符合设计断面形状,│
│主│ │ │得小于设计规定50毫米,采用光面爆破技术时 │两帮比较平稳时,量腰线(巷道底板至运输设备最宽处的高度)水平面上实挂中心线至 │
│ │ │ │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毫米,未采用光面爆破│左,右帮的宽度.否则,还应量取凹,凸明显处水平面上实挂中心线至左,右帮的宽度.围│
│要│2.巷道宽度 │ │技术时,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200毫米 │岩构造复杂的局部地段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补充 │
│ ├──────┼────┼────────────────────┼─────────────────────────────────────┤
│项│ │ │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毫米,采用光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 │ │面爆破技术时,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毫米, │在巷道断面成形符合设计断面形状,巷道顶,底板比较平整时,量巷道中心线处从腰线 │
│目│ │ │未采用光面爆破技术时,均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巷道顶,底板的垂距,否则,还应量取凹,凸明显处腰线至巷道顶,底板凹(或凸)处的垂 │
│ │3.巷道高度 │ │200毫米 │距.围岩构造复杂的局部地段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补充 │
│ ├──────┼────┼────────────────────┼─────────────────────────────────────┤
│ │ │ │机械及矿车运输巷道起点与终点之间的坡度总│ │
│ │ │ │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10%,局部(50 │ │
│ │ │ │米内)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20%,且 │ │
│ │4.巷道坡度 │ │超过部分不得大于全长的20% │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量腰线至巷道底板(或轨面)之间的垂距来考核坡度允许误差 │
└─┴──────┴────┴────────────────────┴─────────────────────────────────────┘
续表
┌─┬──────┬────┬────────────────────┬────────────────────────────────────┐
│一│1.水沟宽,深 │ │ │ │
│般│ 度 │ │毛水沟断面满足流量要求 │ │
│项├──────┼────┼────────────────────┼────────────────────────────────────┤
│目│2.水沟坡度 │ │必需保证流水通畅,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得大│ │
│ │ │ │于设计规定20%,其长度不得大于全长的20%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六、锚喷支护平巷、斜巷及硐室质量标准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要求及 许偏差 │ 检 查 方 法 说 明 │
├─┼──────┼────┼────────────────────┼────────────────────────────────────┤
│ │1.巷道中心线│ 毫米 │±50 │每次测量延长中心线时,检查记录一次.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
│ │ │ │机械运输巷道和机电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在轨面或底板以上1米处(或拱基 │
│ │ │ │其他巷道和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50,均不应 │线处)取同一水平面.量取中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 │
│ │2.净宽 │ 毫米 │大于设计规定150 │ │
│主├──────┼────┼────────────────────┼────────────────────────────────────┤
│ │ │ │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不应大于设 │每班检查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由腰线向下垂直量到轨面(或底 │
│ │3.净高 │ 毫米 │计规定150 │板),向上垂直量到拱顶中心线 │
│要├──────┼────┼────────────────────┼────────────────────────────────────┤
│ │ │ │机械及矿车运输巷道起点到终点之间的坡度总│ │
│ │ │ │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10%,局部(50 │ │
│项│4.巷道坡度 │ │米内)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坡度的±20%,且 │同砌碹巷道 │
│ │ │ │超过部分不得大于全长的20% │ │
│ │ │ │ │ │
│目├──────┼────┼────────────────────┼────────────────────────────────────┤
│ │5.喷浆,喷射 │ │ │喷浆,喷射混凝土强度及锚杆锚固力以试验单为依据.喷浆,喷射混凝土每月试验 │
│ │ 混凝土强度│ │ │1~3组.班组施工时检查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搅拌等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中 │
│ │ 及锚杆锚固│ │ │间或竣工验收时,根据试验资料评定,必要时进行抽查. │
│ │ 力 │ │达到设计要求 │ │
│ ├──────┼────┼────────────────────┼────────────────────────────────────┤
│ │6.喷浆,喷射 │ │ │班组施工中用锚杆外露部分作标记控制或用针探法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中间 │
│ │ 混凝土厚度│ │不得小于设计10%;不得大于设计20% │或竣工验收时,根据班组记录考核评定,必要时可选点以探查方式进行抽查 │
└─┴──────┴────┴────────────────────┴────────────────────────────────────┘
续表
┌─┬──────┬────┬────────────────────┬────────────────────────────────────┐
│ │1.水沟宽,深 │ │ │ │
│一│ 度 │ 毫米 │±30,主水沟断面满足流量要求 │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般├──────┼────┼────────────────────┼────────────────────────────────────┤
│项│ │ │必需保证流水通畅,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得大│ │
│目│2.水沟坡度 │ │ 设计规定,其长度不得大于全长的20% │ │
│ │ │ │ │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
└─┴──────┴────┴────────────────────┴────────────────────────────────────┘
七、永久轨道质量标准
┌─┬──────┬────┬────────────────────┬───────────────────────────────────┐
│项│ │ │ │ │
│别│ 检查项目 │ 单 位 │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说明 │
├─┼──────┼────┼────────────────────┼───────────────────────────────────┤
│ │ │ │ │铺轨前给中线作好记录,中间验收时或竣工验收时按点检查,在巷道实际中线上挂│
│ │ │ │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0,双轨中心距不应小于 │垂线,量到靠近垂线侧的轨道内侧距离,再根据设计计算之,有一个数不合要求时,│
│ │1.轨道中心线│ 毫米 │设计规定,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20 │该检查点即算不合格 │
│ ├──────┼────┼────────────────────┼───────────────────────────────────┤
│ │2.轨距 │ 毫米 │不应小于设计规定3,不应大于设计规定5 │选点检查.用钢尺量出两轨内侧间距 │
│ ├──────┼────┼────────────────────┼───────────────────────────────────┤
│ │3.轨道接头平│ │ │ │
│ │ 整度 │ 毫米 │上下左右都不应大于2 │选点检查.用钢尺量或钢片(厚度为0.5,1.0,3.0,5.0,MM四种)测量 │
│ ├──────┼────┼────────────────────┼───────────────────────────────────┤
│ │4.两根轨面高│ │ │ │
│主│ 低宽 │ 毫米 │不大于5 │选点检查.用水平尺,钢板尺量(或钢片)测量 │
│ ├──────┼────┼────────────────────┼───────────────────────────────────┤
│ │5.轨道曲率半│ │ │曲率半径用支距法实测,竣工一次检查,弯道超高用水平尺,钢尺(或钢片)检查, │
│ │ 径弯道超高│ │半径不得小于设计规定。超高,加宽不大于设 │加宽用钢尺量.有一项不合格,该项即算不合格 │
│ │ 加宽 │ ±1% │计规定数值的5% │ │
└─┴──────┴────┴────────────────────┴───────────────────────────────────┘
续表
┌─┬──────┬────┬────────────────────┬───────────────────────────────────┐
│要│6.坡度 │ 毫米 │ │同砌碹巷道,竣工一次复查 │
│ ├──────┼────┼────────────────────┼───────────────────────────────────┤
│ │7.轨道接头间│ │ │选点检查.用钢板尺量或钢片量出最大间隙 │
│ │ 隙 │ 毫米 │直线不大于5,曲线不大于6 │ │
│ ├──────┼────┼────────────────────┼───────────────────────────────────┤
│ │ │ │规格符合设计,岔尖紧贴滑板,岔尖趾部与基本│ │
│项│ │ │轨间隙不大于2,岔尖不得高出基本轨,也不得 │ │
│ │8.道岔规格, │ 毫米 │低于2,基本轨起点位置±300,转辙器的操作要│ │
│ │ 铺设质量 │ │灵活可靠 │竣工一次检查 │
│ ├──────┼────┼────────────────────┼───────────────────────────────────┤
│ │ │ │鱼尾板,螺丝,加板,道钉,扣件的规格符合要求│选点(距检查点最近接斗处)检查.都符合要求,缺一件(如螺丝缺垫圈等)或有一 │
│目│9. 配件零件 │ │数量齐全,型号一致,安装严紧有效 │件规格不合或失效时,该点即算不合格 │
│ ├──────┼────┼────────────────────┼───────────────────────────────────┤
│ │10.轨枕规格 │ │符合设计要求,木枕不腐朽,混凝土枕无裂纹露│ │
│ │ 质量 │ │筋现象 │选点检查.规格质量有一项不合格即算不合格 │
│ ├──────┼────┼────────────────────┼───────────────────────────────────┤
│ │11.甩车场铺 │ │ │竣工一次检查,必须进行甩车试验 │
│ │ 设 │ │位置,竖曲线,曲率半径等符合设计要求 │ │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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